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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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东来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陆京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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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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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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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夏敏律师和蒋湘军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业绩补偿股份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及2018年7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1.00元总价回购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天厚地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8,564,544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648,299,953股的1.32%,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8,299,953股变更为639,735,40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648,299,953元变更为639,735,40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资本证券中心
2、联系人:陈秋萍
3、电话:0571-85866518
4、传真:0571-85866566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