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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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8-05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林创达”)《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质押的函》的通知,虎林创达将其持有的共计8,56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大直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虎林创达于2018年12月19日质押给龙江银行的8,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8%),质押期限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林创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760.4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8.02%,本次股份质押后,虎林创达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51,7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59%,占公司总股本的60.94%。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虎林创达办理股票质押是为其他企业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大直支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其资金偿还来源为自身经营收入及获得股票分红的红利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若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时,虎林创达将在质押合同要求的期限内追加担保以补足因质物价值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虎林创达对经营风险采取以下防范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定期进行审计,对其流动资金借款进行监管,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与其签订反担保合同等。虎林创达目前有部分质押股票正在办理解质押,风险整体可控。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8-05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365.57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专户注销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7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8万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08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5,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39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21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19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3,655,664.76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27,392,300.00元的4.46%。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注射用骨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通过GMP认证,并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达到生产状态。

“中药提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过现场联动,运行正常,现正在进行GMP认证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待进行申报认证。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专户的历年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3)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最高的效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3,655,664.76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实施完成后将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