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9-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 2019-04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19 年 3月14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通知,称兴龙实业收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来的《关于东方金钰股票司法冻结协助执行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称第一创业按照(2018)赣执65号之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协执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协执通知书后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持有的质押给债权人周武宁的东方金钰股票,按市价委托进行申报卖出1350万股,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账户。

现将兴龙实业质押给周武宁的股票将被申报卖出和已申报卖出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卖出的基本情况

1、本次申报卖出前后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比例系保留两位小数取整所得,存在尾差。

2、本次申报卖出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兴龙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申报卖出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424,132,942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1.42%;本次申报卖出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10,632,942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1.24%。已成交股份2,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8%;剩余待成交股份11,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2%。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兴龙实业本次申报卖出暂未产生收益,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已告知兴龙实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股票交易。

2、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称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于2019年3月7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详见临时公告2019-036)。经查实,兴龙实业持有公司2,400,000股股份减持系被本次申报卖出所致。

3、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正在积极应对股权处置的风险,将与周武宁积极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兴龙实业的后续股份处置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4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9-034)。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所要求的律师意见正在进行内部审核程序,相关工作无法在《问询函》要求的限期内完成,公司拟于2019年3月1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