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9-0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接到公司股东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获悉东方信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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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事项于2019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28,598,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9%),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85,827,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93%);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96,81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4%);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92,25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01759017 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9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7阳光城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17)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 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1
4. 债券代码:101759017
5. 发行总额:20.00亿元
6.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20%
7.付息日:2019年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或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皎
联系电话:021-80328043
2.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昊天
联系电话:010-60833578
3.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