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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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5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7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7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前期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月 19 日至 7 月 23 日连续停牌,并已于 2021年 7月 26日复牌。公司前期已经发布了《复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截至目前,公司未获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 除上述情况外,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已发函征询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回复确认。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于2021 年 7月 26日至 2021 年7 月 28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条件为:《认购协议》已有效成立;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认购等相关事项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要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认购等相关事项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必要的批准;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非公开发行条件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批。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2.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除外。

目前公司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对目前存续信托项目进行了自查,同时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与兜底函持有人达成和解,化解相关风险。若和解无法达成,可能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失败,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或估值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或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4. 鉴于上述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