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签订战略合作意向备忘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签订战略合作意向备忘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备忘录是公司与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就中国艾滋病防控事业进行合作的初步意向性文件,公司意向性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投入人民币叁仟万元开展相关合作,具体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本备忘录后续涉及的重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备忘录为意向性协议,若双方就备忘录的意向合作内容签署具体协议并履行,预计将增加2022年年度的相关支出,对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近日与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以下简称“中艾协”)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性质: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王新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8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主营业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中艾协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备忘录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中艾协于2022年1月24日在北京签订。
(三)签署备忘录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与中艾协签订的备忘录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署备忘录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备忘录之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中艾协是政府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性病艾滋病防治的桥梁纽带,艾迪药业是艾滋病治疗领域内有独特优势的创新药研发及生产企业,为持续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升艾滋病诊疗水平,提高艾滋病患者治疗效果,双方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诊疗、规范检测、药物创新、临床科研、患者管理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合作内容
双方从“满足国内艾滋病治疗的迫切需求”战略出发,计划开展面向中国艾滋病领域的多维度合作,聚焦患者治疗与疾病管理、临床诊疗与科研能力建设以及社会公益项目等,双方将发挥各自在模式探索、学术交流、能力建设等领域的专长,更好地助力中国艾滋病防控事业,并将在如下方面开展密切合作:
1、探索创新性艾滋病防治方案:通过开展艾滋病患者的流行病学和药物经济学研究,为优化艾滋病防治模式提供循证依据;
2、探索建立诊疗一体化管理模式:从艾滋病的检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等多环节入手,推动艾滋病诊疗管理一体化;
3、加强艾滋病从业人员能力建设:从艾滋病防控医务人员的实际需求出发,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能力建设活动和培训。
艾迪药业为支持中国艾滋病防控事业,意向性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投入人民币叁仟万元用于开展上述合作。
(三)其他主要条款
1、双方确认并同意备忘录上述有关合作内容仅为初步意向,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进一步协商和具体化,并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双方拟自2022年2月1日起开始备忘录项下的合作工作,期限拟为3年。
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数据信息,以及备忘录的合作内容及执行细节等,均为保密事项。
4、本次合作过程中,双方对其自主独立研究所得的成果各自单独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权利人书面约定,双方各自的知识产权不因本合作而发生转让或许可。
(四)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备忘录的签署及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签订的备忘录为意向性协议,若双方就备忘录的意向合作内容签署具体协议并履行,预计将增加2022年年度的相关支出,对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与中艾协签署本备忘录有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有助于公司加速推进核心战略的实施,更好地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是公司与中艾协就中国艾滋病防控事业进行合作的初步意向性文件,具体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将根据备忘录开展后续合作,并将通过签订具体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本备忘录后续涉及的重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