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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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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投”)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浙创投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交易员误操作,进行了股票数量为1,1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股东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750%,计划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455%。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票,且已于2021年8月1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浙创投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1年10月14日,交易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1,100股,成交价为21.982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浙创投在减持期间进行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经核查,本次交易过程中浙创投买入公司股票1,100股,成交价21.982元/股,卖出公司股票33,900股,平均成交价21.759元/股。在减持期间共卖出3,997,100股,平均成交价为21.377元/股,此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浙创投无需向公司董事会返还收益。

(二)浙创投在减持期间进行的买入交易系交易员操作失误导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浙创投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浙创投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