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于2022年9月16日同长兴皓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皓勤”)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长兴皓勤受让雅仕集团持有的16,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90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17,52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2年11月1日,雅仕集团、长兴皓勤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2】第173号)。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与长兴皓勤于2022年12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长兴皓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2022年9月16日签署了《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长兴皓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58%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16,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0.58%;乙方以现金317,52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该等上市公司股份。
2、乙方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
3、由于受疫情封控及其他无法预计的因素影响,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尚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297,520,000元支付至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剩余交易价款的支付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追加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作为延迟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追加保证。
二、在全额收到乙方支付的追加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2022年12月29日前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287,520,000元(大写:贰亿捌仟柒佰伍拾贰万元整)支付至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并由双方继续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过户及交易价款划付事宜。
三、若乙方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和/或第二条约定及时足额追加履约保证金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则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的相关约定单方面通知终止交易,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追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延迟付款违约金;乙方同意放弃对该等违约处置安排的抗辩权利。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追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本次交易剩余交易价款是否能够按期支付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交易双方按时履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