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指定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4-070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指定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吉01破申41号之一 ,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郑志斌)。
2、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亦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由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致同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出现经营亏损,融资信贷被压减,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7、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2023年度公司因流动性困境引发债务违约,形成大量诉讼案件,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情况复杂,未来公司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吉01破申41号之一。
《决定书》内容如下:
2024年8月2日,本院决定对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竞争选任,本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郑志斌)。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
(二)组织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三)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四)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五)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涉及重整信息;
(六)及时向法院报告预重整的工作进展以及对各方主体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
(八)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授权拟定预重整方案;
(九)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对预重整草案的意见;
(十)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风险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
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亦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致同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致同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且致同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出现经营亏损,融资信贷被压减,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21.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287.40万元,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六)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因流动性困境引发债务违约,形成大量诉讼案件,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情况复杂,未来公司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