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招商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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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1月5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5日起对招商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本基金设置了总规模上限为5亿份,若T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上限,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总规模上限及具体确认规则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招商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及将来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情况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
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经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11月17日起终止与锦州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通过锦州银行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关注锦州银行官网(www.jinzhoubank.com)已发布的相关公告。对于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份额(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资者于2025年11月6日14:00前自行办理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如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前未能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通过锦州银行持有的存量基金份额将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按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查询和赎回等业务。
除了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份额外,锦州银行已销售的本公司其他基金将由锦州银行转托管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的基金列表及业务操作以工商银行、锦州银行公告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5日
附件:本公司承接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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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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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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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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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