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志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关系说明:王志愚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告知函》,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8月14日至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5,723,286股减少至44,995,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7.74.%减少至46.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

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

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