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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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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杨卓曾担任董事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9、重庆欣晖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攀

注册资本:2,313.8972(万元)

成立日期:2022-08-29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嘴镇长美一支路1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庆两江奕欣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1.8520%、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8705%、重庆新奕生态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1613%、厦门经禾里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746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应重庆欣晖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保密要求,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王辉自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担任其董事长

10、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宗铭

注册资本:118,903.7288(万元)

成立日期:2018-01-18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大禹路2350号

主营业务:半导体及光电子、电源、无线射频各类元器件的开发、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相关原物料、零配件、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转口贸易、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商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40%、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股25.43%、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0.4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99,101.37万元,净资产600,329.20万元,营业收入195,937.56万元,净利润31,327.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制的合肥奕斯伟投资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1、西安奕斯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代明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08-27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翠北路219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应西安奕斯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密要求,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其董事,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3年2月至2024年8月担任其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接受劳务及租入资产等,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83 证券简称:西安奕材 公告编号:2025-006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境外设备采购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3号),2025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780万股,发行价格8.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3,58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682.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5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3日出具了《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60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因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设备业务,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币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款项。为降低财务成本,如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外币购买进口设备,公司通常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先行支付。同时由于信用证需在开证银行进行承兑,进口增值税等税费需通过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因此募投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款项及相关进口税费均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境外设备采购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首席财务官组织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二)首席财务官组织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提交置换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并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

(三)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境外设备采购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83 证券简称:西安奕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武汉硅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武汉项目”)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技术方案、相关政策、下游市场需求状况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产生影响,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效果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武汉项目按期达产及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达成。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落地实施武汉项目,公司首批计划用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设立武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由武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武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项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奕斯伟武汉硅材料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平台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武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未来城科学岛

4、股权结构:

5、治理结构及管理层安排: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免;设经理一名,由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项目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武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未来城科学岛

4、股权结构:

5、治理结构及管理层安排: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免;设经理一名,由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武汉项目是公司落实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本次对外设立子公司实施武汉项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夯实国内头部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服务全球客户的能力。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武汉项目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技术方案、相关政策、下游市场需求状况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产生影响,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效果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武汉项目按期达产及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达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