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
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
延长融资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10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
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
延长融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延长融资期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融资的议案》,公司以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以持有部分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陈振平先生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市场利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陈振平先生协商继续将上述资产、股权抵押及质押,利率不变,并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一年。
二、非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陈振平,男,中国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陈振平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抵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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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押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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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借款期限延长一年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融资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10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14: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阳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氢沐科技”),为正常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氢沐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测试、组装设备合计858.99万元(含增值税)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氢沐科技拟购买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北京动力源及子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882.93 万元,账面净值 385.90万元,评估值为 760.17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壹仟伍佰元整),评估增值 374.27万元,增值率 96.99%,评估方法:成本法 。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主体氢沐科技拟向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测试、组装设备以实施募投项目,能够起到高效率实施募投项目的作用,从而有效降低重资产项目投入成本,减少募投项目实施风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延长融资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融资的议案》,公司以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以持有部分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陈振平先生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市场利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陈振平先生协商继续将上述资产、股权抵押及质押并将上述30,00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一年,利率不变。公司此次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借款期限延长一年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延长融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10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号)许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59,554,1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0,832.4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519,167.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0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1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197.4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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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3,577,358.75元(不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9,000,000.00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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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鼎诚”)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动力源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动力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以及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科丰鼎诚主要资产为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的房产。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被出售,因此经公司审慎决定,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拟将该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经营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综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