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8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2.00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6,144,193.71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726,420.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现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94,408,08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46,090,968股,即以648,317,121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2.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663,424.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利润分配方案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5-07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饶健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陈亦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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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饶健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饶健华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饶健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饶健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饶健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饶健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陈亦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亦文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陈亦文简历
陈亦文:男,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5月至2021年4月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兼任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2023年8月至2025年3月任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总监;2025年3月至今任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陈亦文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广州总部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个人原因,饶健华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饶健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陈亦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亦文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1)。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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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5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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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7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8:3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媚、薛山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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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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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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