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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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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因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至收市调整旗下
部分基金交易申请时间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以及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指数熔断的公告,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起(具体熔断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交易所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当日交易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时,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请投资者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场内基金以交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国富中证100 A份额停复牌的

公 告

因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4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场内简称:国富100,基金代码:164508)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 A,场内简称:国富100 A,基金代码:150135)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故国富100 A将于2016年1月5日暂停交易,于2016年1月6日上午9:30-10:30暂停交易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6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国富100 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5日的国富中证100 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国富中证100 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国富中证100 A份额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