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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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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泰达500A基金份额2016年上半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泰达宏利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基金份额(代码:150053)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泰达500A份额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成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并按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对泰达500A份额的年基准收益率进行调整,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鉴于201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泰达500A基金份额2016年上半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00%(=1.50%+3.5%)。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泰达500A份额

停复牌的公告

因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泰达500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053”,基金简称为“泰达500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泰达500A份额将于2016年1月5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6年1月6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泰达5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5日的泰达5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泰达500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与折算前收盘价扣除2015年约定收益后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见2015年12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上的《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