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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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09,728,584股的0.04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52元/股,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4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2、2014 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1083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2014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于2014 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4年12月2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予639.1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智波等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被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19.52元/股,回购数量共计16.1万股。

7、2016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占辉等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被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19.52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7万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占辉等4人均已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8.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9,728,584元减少为209,641,584元。

(二) 回购数量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程占辉等4人的共计8.7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 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六章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9.52元/股。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1.00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220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14.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2016年12月19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09,728,584元减少为209,641,584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