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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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1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投资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框架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本框架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12月18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花垣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花垣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生猪绿色养殖项目:

1、项目拟投资总额:4.1亿元人民币。

2、项目建设内容:

(1)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0000头良种商品猪苗场的建设。

(2)150个规模为年出栏2500头育肥猪的养殖合作社的建设。

3、项目用地:需流转土地约400余亩(养殖合作社用地由社员提供)。

4、项目地址:良种猪商品猪苗场项目位于花垣县花垣镇道二片区排楼村(农业产园内),养殖合作社地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

5、环保方面:粪肥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作有机肥料还田。

6、养殖合作社的建设与运作模式:

(1)每个合作社常年存栏1250头、年出栏2500头,每个合作社总投资额为2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100万元);

(2)每个养殖合作社吸纳当地16户贫困户入社,10年内乙方确保每户贫困户年保底收入2500元,合作社所在贫困村保底收入2万元;十年后乙方将合作社所有资产移交合作社,按“公司十养殖场”模式运行,流动资金仍由乙方负责。

7、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达产后,能实现年销售收入5.6亿元,通过唐人神集团“1十25”模式引导农民集约化饲养,可帮助2400户约9600人以上脱贫致富,从而实现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精准扶贫、助农增收、富民强县和示范养殖的功能。

甲方提供以下投资环境:

1、提供项目用10KV高压电源到乙方五个场区围墙外,方便乙方使用,项目用电价格按国家用电目录标准执行。

2、甲方按照花垣县及省、市招商引资及扶贫有关优惠政策对乙方执行优惠,并承诺对每个养殖合作社建场投资150万元按小额信贷基准利率(4.75%)贴息8年(按实际建成的合作社个数进行贴息)。

3、优化场区附近的养殖环境,承诺在项目地围墙边界3公里范围内不再批准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有机肥厂等影响乙方生产、防疫、生活的项目,严格控制疾情传入场区。

4、甲方召开政府相关部门办公会议,协调国土、规划、发改、环保、农办、农业、畜牧、电力等部门提供优质服务,项目正式签约后,甲方成立项目建设服务指挥部,负责协调项目土地租赁、养殖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及环评报告的批复等证照、手续申报办理、建设施工等各项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宽松环境。

5、甲方确保乙方享有与同类企业同等申报各级政府有关生猪养殖方面项目扶持政策的权利。

6、甲方协调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工程正常进行,并依法依处理乙方在施工、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投诉,为乙方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7、甲方负责建设乙方各原种及其配套场和苗猪场进出场区的道路,负责网络、电话线路到场区,负责协助办理沼气建设扶持资金相关手续及协调处理乙方猪场粪肥外灌等。

8、在乙方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存续期内不再引进类似项目。

其它:

1、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辖区内设立新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湘西美神养猪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乙方设立的新公司成立后,本合同应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由该公司承接,该公司取得本合同当事人地位,乙方退出本合同当事人地位。

2、在议定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本合同的业务情况,不论合同是否成立,双方都不能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由于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书签订后,乙方组织选点打水井测试地下水质和水量,如地下水量不能满足乙方生产需要时,甲方负责从其他地方引水。

4、乙方负责办理环评手续,甲方负责支持协助。若乙方项目环评手续不能完成,可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5、乙方项目建成达产后,乙方将视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完善生猪产业链后续投资项目,乙方优先考虑在甲方辖区内建设,甲方保证为乙方后续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和政策支持。

6、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7、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下一步谈判确定合作原则与范围,具体合作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事宜有利于完善生猪养殖体系建设,加速推进生猪产业的发展,把公司做大做强,对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利益。

三、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