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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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签署
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5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签署

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或“本协议”)仅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协议对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合作开发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协议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本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合作开发意向性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1月23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611所”)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在成都签署了《航空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合作开发协议》。

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定的原则订立。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后续展开。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611所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直属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有人战斗机、无人机、临近空间飞行器等航空器的设计与研究工作,同时开展各类航空预研课题的研究。611所科研实力雄厚,专业设置齐全,涵盖了飞机设计、试验验证和技术支持三大领域,是我国先进的飞行器设计研究所。

三、合作开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和方式

1、合作目标:双方结合自身发展战略,针对先进结构在航空装备产品的应用进行共同设计,共同开发、开拓国内以及全球市场,形成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局面。

2、合作方式:双方遵循“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达成合作意向的产品领域,建立联合设计团队,技术共有、成果共享,创立信息共享、市场互通的合作发展机制,建立面向未来的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及彼此开放市场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具体包括:

1、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航空技术、国防安全、超材料技术及产品、先进天线、雷达电子、通信情报、数据链、装备红外技术及产品、隐身技术及无人机智能结构等领域的合作,共同进行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推进产品改良与升级。

2、611所与光启技术可进行国家重点项目、前瞻性预研项目等领域的联合研究,从战略层面拓展合作空间。

3、光启技术在超材料的研究应用上具有国际领先的技术优势,双方积极合作超材料在军品和民品等领域的应用。

4、光启技术及其所属子公司优先为611所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5、611所及其所属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光启技术及其所属子公司各类型航空和民用技术、产品纳入科研项目和采购计划。

(三)本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为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而定。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约定为双方未来合作的指导原则。

2、双方将在本协议签订后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协商,并讨论和最终签订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所有的合作均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3、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协议的任何内容与双方各自已经或将要订立的其他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冲突,应以双方各自已经或将要订立的其他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四)公开

双方同意对方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本协议的存在,并在各自进行的推广活动中,尽可能给与对方最大的正面宣传。但任何一方不得在推广活动中滥用对方名义或诋毁对方、诋毁合作内容。

(五)保密

双方同意对有关项目的情况、经营状况、客户信息等商业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向他人提供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商业资料和数据。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业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双方另有签署保密协议的,参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本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光启技术专注于超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以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为核心业务。在军民融合的大背景下,本意向性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方面的合作,推进超材料面向使用场景的功能结构高度融合的逆向设计,拓展超材料先进技术与航空国防需求结合的广度和深度,加大超材料技术服务国防建设的力度。本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611所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仅为公司与协议对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合作开发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协议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本协议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航空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航空功能与结构产品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