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袁明先生发来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1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5民初20680号》,同时,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阅到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因原告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与被告袁明先生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3日裁定冻结袁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近日,原告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1日裁定解除冻结袁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同时,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阅到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原被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123,107,038 股于2017年11月22日被解除轮候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袁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为123,107,0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5民初20680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