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8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与单学军(自然人)签订协议,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 %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8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协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战略调整,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与单学军(自然人)签订协议,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单学军(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20923197510******。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盐马路兴诚公寓1幢***室
简历:单学军,男,1975年生,2007年1月—2017年11月任盐城市秋杰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单学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MA5D83MK3R
注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耀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票据报价交易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软件技术开发及销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企业评级、信用评估、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自有物业租赁。(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许可经营项目:(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
营业期限至:5000年1月1日
2、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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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前海票交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转让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单学军。
3、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未经评估,交易双方协议定价。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海票交公司总资产为:2,899.38万元;负债总额为:102.10万元;净资产为:2,797.28万元。2016年3-12月,前海票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万元,净利润-402.72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75.22万元;负债总额为:2,044.63万元;净资产为:2,430.59万元;2017年1-9月,前海票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66.69万元。
5、上市公司为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对该公司提供担保。
6、上市公司未委托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委托理财业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具体数额:2017年11月17日,公司与单学军(自然人)(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单学军(自然人)。
2、股权转让的价格:本次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3日内(含签订日),受让方应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协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700万元(大写:壹仟柒佰万圆整)至公司银行账户或者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协议生效后,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款,并且受让方应在协议生效日起 3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根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登记过户等手续。
5、过渡期安排:本协议签订并且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目标公司股权过户期间,本协议项下股权的收益权归乙方享有。
6、协议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签章,并经甲方(华塑控股)有权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