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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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10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6,551,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1.976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5,663,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1.856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0.1201%。

2、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663,2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5%;反对88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39,7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02%;反对88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9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长龙、李 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7]C018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