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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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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19-01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于2019年2月20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

5、公司已于2019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