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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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