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6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故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8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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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对本次回购注销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调整为2.2845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5.2972元/股;对本次回购注销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调整为2.2844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5.3960元/股。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自2024年6月5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陈云松因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242,49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800,924.37元,转增36,868,82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2,111,321股。故公司董事会分别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0028元/股调整为15.2972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2.2845万股。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5.3960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2.284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5689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11.9820万股(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剩余激励对象为5人;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11.9820万股(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中5.9910万股已于2024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剩余激励对象为5人。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4.56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8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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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