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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许齐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齐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许齐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许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齐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王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人员变动,需相应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为保证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权责清晰,基于公司实际治理需要,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对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原人员构成:许齐、刘灯、肖卫民、吴建军、戴淑芬(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其中许齐为召集人。

拟调整为:王萌、刘灯、杨小航、吴建军、戴淑芬(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其中王萌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原人员构成:张能鲲(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吴建军,其中张能鲲为召集人。

拟不做调整。

(3)提名委员会原人员构成:戴淑芬(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许齐,其中戴淑芬为召集人。

拟调整为:戴淑芬(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杨小航,其中戴淑芬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人员构成:王旭(独立董事)、戴淑芬(独立董事)、刘灯,其中王旭为召集人。

拟不做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鉴于许齐辞去总经理职务,总经理职位暂时空缺。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副总经理杨小航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授权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

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期间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职责。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附:董事长简历:

王萌,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历任上海交大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助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稽核员,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业务一处经理、高级经理,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处高级主管,战略发展部业务三处处长,战略发展部总监。现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许齐辞去总经理职务,总经理职位暂时空缺。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副总经理杨小航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授权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

杨小航代行总经理职责期间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职责。本次授权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肖卫民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0人,代表股份1,531,763,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9,738,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8人,代表股份102,025,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028%。

8. 公司部分董事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全部提案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2.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3.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会议投票结果,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亮、王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