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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
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在线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28)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24年7月4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nffund.com)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在此期间的停复牌安排。本基金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4年8月6日)上午开市起至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日(2024年8月7日)上午10:30停牌,10:30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关于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8日,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31,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FOF)A,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32,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5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8日,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8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3,092,8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23,003,000.00份的56.9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3,092,8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8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4年8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内容,由“《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为:“《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九)临时报告”中“22、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删除。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2024年8月5日起,基金合同的本次修订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公证书》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