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下转131版)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良伟女士、宋丽丽女士、夏方女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良伟女士通过认购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宋丽丽女士通过认购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宋良伟女士和宋丽丽女士间接持有的股份仍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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