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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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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履行内蒙古乌兰察布募投项目业绩补偿承诺,且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后续择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3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3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 14:00 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41)。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4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 11 号楼 1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 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1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13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 10 #B 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 10 月13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 10# B 号楼 3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 系 人:侯双露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3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治理结构优化方向,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