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龚燕南女士、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并顺应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趋势,当前镁铝合金加工工艺正持续创新与升级。此次布局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拓展高附加值市场,抢抓产业升级新机遇。同意投资设立金寨春兴镁铝合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投资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将结合其实际发展情况,分期实缴到位)。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向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农商行”)申请2,300万元的续贷借款,鉴于其为金寨县重点招商引进企业,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达”)为金寨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安徽利达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安徽利达代金寨春兴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精密制造,本次投资系基于汽车行业实际发展所需,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合金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镁铝合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镁铝合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将结合镁铝合金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期实缴到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寨春兴镁铝合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镁铝轻合金材料的开发与销售;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电子配件、汽车配件、镁铝轻合金结构件及塑胶件生产、加工;电子材料及其设备开发与销售;高导热石墨片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材料及其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热管理及电瓷屏蔽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6、股权结构:
■
7、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将结合镁铝合金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期实缴到位。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孙公司轻合金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镁铝合金公司,主要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顺应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随着镁铝合金加工工艺持续创新与升级,市场需求正逐步向半固态压铸工艺方向转变。此次投资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积极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评估整体风险可控、无重大风险隐患。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全面建立健全新设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加强对新设公司在财务、运营及合规等方面的风险管控,积极预防与应对各类经营及管理风险,切实保障投资安全,推动新设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镁铝合金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活动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之下,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镁铝合金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项投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预计将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即借款人,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基于自身经营所需,向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贷款人,以下简称“金寨农商行”)申请2,300万元的续贷借款。
鉴于金寨春兴为金寨县重点招商引进企业,由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达”)为上述续贷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安徽利达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限为安徽利达代金寨春兴向金寨农商行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及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1-02
3、法定代表人:徐进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金寨春兴98%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寨春兴2%的股份。即公司合计持有金寨春兴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27亿元、负债总额18.30亿元、净资产-304.3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4.51亿元、营业利润-1.55亿元、净利润-1.25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6.05亿元、负债总额15.36亿元、净资产6,962.51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6.86亿元、营业利润-6,097.62万元、净利润-4,993.81万元。
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春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称: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11-25
3、法定代表人:金永峰
4、注册资本:42959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7、股权结构
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2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0.25%,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4.42%;实际控制人系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1亿元、负债总额3.82亿元、净资产4.39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239.12万元、利润总额395.42万元、净利润37.78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29亿元、负债总额3.87亿元、净资产4.42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272.6万元、利润总额322.6万元、净利润312.6万元。
9、安徽利达与公司、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利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在为借款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行使追偿权及代位求偿权等权益,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信用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
1、委托合同(系指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下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为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2、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3、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4、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第二条反担保期限
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
第三条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权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目前,上述合同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安徽利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了保证金寨春兴与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满足金寨春兴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对其发展的支持。安徽利达出于对其权益的保障,公司对其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专项意见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为安徽利达提供的反担保,系安徽利达为金寨春兴的融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金寨春兴,有利于金寨春兴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金寨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40,56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8.59%,占总资产的89.9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6,40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0.76%,占总资产的48.24%,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15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3.73%;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9,53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3.34%。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84,096万元(系表外担保)。鼎盛投资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提案3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计2,400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9.35%。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金寨春兴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金寨春兴本次获得政府补助,取得时先计入递延收益,将自项目成功验收后,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分期计入损益。
3、上述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