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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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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9版)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315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

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韦在胜先生、谈文先生、翟卫东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童一杏女士、霍海红先生、李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一杏女士、李德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童一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霍海红先生已经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韦在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1993年4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历任区域市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1997年11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分管中兴通讯财务及投资管理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2017年9月起至今担任中兴新董事长;现任派能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在胜先生通过中兴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通过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韦在胜先生现任中兴新董事长,中兴新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兴新持有公司25.00%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韦在胜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谈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南京工程公司,担任分公司财务科长;1999年4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营销财务部海外财务负责人;2004年4月至2014年11月,分别就职于中兴通讯子公司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邮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就职于派能科技,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派能科技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谈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00股;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通过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除前述情况外,谈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翟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3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中兴通讯,历任南京研究所视讯开发二室主任、深圳研发中心监控开发部部长、本部事业部监控产品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无线规划部高级副总裁助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兴新,担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派能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卫东先生通过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翟卫东先生现任中兴新董事、总经理,中兴新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兴新持有公司25.00%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翟卫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金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北京气象学院气象系,大专学历;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1991年8月,担任新疆吐鲁番地区气象处天气预报员;1994年8月至1996年5月,任职于北京四通集团公司,历任人事部、国际合作部职员;1996年6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发行部、投资银行部经理、业务董事;2000年5月至2007年2月,就职于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投资管理部部长;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就职于北京四通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派能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金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服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经理,市场总监等。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劲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除前述情况外,宋劲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一杏女士,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领军)中青年拔尖人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昆士兰大学商学院终身副教授、商科学士学位(会计)课程主任、西澳大学商学院终身副教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厦门大学访问教授、并兼任环球华人会计协会理事会委员。

霍海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证据理论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曾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成果奖等多项学术奖励。

李德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国立佐贺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2006年4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日本索尼株式会社,任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任研究员;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硕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琥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2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副教授;2021年2月至今任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一杏女士、霍海红先生、李德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及相关条款,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决定是基于当前行业前景、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