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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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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7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相关制度。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治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科技、统联精密、赛象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中环、创维数字、澳泓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创维数字、天津普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税),与上期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

至2025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12项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3:00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1-12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