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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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低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117,362.27万元,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未来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暂时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X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注册,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奕瑞海宁”)与中金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中金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190922421000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X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各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1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中金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4085519200080774。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X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一、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各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1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一、甲方二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0.9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0,344.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374.57万元。截至2025年9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10.94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610.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0.94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0.94万元。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注销以上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28日,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瑞科技”)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0.9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