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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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公告

202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赛”)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认购公租房的员工共计18人,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建泽路260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488.83m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具体如下:

1、张红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2、侯本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3、杨晨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4、臧慧卿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刘嘉雨先生,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凯赛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凯赛签订《新元畅想苑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协议》,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员工任职要求及“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定的过户条件后将办理过户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司取得房屋产权时的价格为基础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公租房租售给公司员工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凯赛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变更为“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自建房产”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购置房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20,789.00 万元变更为44,1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20,789.00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1,102.00万元调整为50,125.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0,977.00万元投入新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长链二元酸和 2 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结项并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对“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投产条件仍尚待完善,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拟担保人与拟被担保人的股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均相同。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且股权架构一致,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授权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权期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内,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凯赛(太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包括上述拟被担保人在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本次授权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结合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授权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本次授权事项的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且股权架构一致,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