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上限的公告

202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1、自2025年11月5日起,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金惠盈纯债”)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国金惠盈纯债C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如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如超过3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E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2、本基金A类份额的所有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及C类份额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仍遵循原大额申购金额设置。(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8日起,国金惠盈纯债A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国金惠盈纯债A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2亿元。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25年10月27日起,国金惠盈纯债A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3、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4、在设置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业务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它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同样适用以上投资限额。

5、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标准,届时详见相关公告。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更换主体、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有权机构的决策情况

考虑本基金业务发展并结合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审慎原则,基金管理人经履行适当内部程序后,本基金拟自2025年11月4日起将本基金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已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三、新任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大街1号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基础设施基金审计业务相关资质,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