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10日 14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
至2026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6年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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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圆铸锭的生产及销售业务,铝锭是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再生资源公司拟在公司的指导及监督下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商品套期保值工具来尽可能锁定成本和利润,保障再生资源公司经营稳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授权再生资源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具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及《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在关联董事吴彩民先生、黄志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与相关各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100万元。
在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应依法回避表决。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满足公司主要客户在降碳减排方面的要求,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投资56,385万元在公司现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的厂区内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现有的研发实力、核心技术能力和优质客户资源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坚实的市场保障。本项目的建成达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巩固现有行业地位。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贡献可能较小,但是长期来看,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在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定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77,1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彩民先生、黄志宇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内容和预计金额
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
1.自公司受托管理公司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以来,关联方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铝轻量化公司”)的新能源业务订单逐年快速增加,为了满足闽铝轻量化公司对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的需求,根据托管协议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端制造公司”)拟向闽铝轻量化公司销售自产的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预计2026年度交易金额为68,600万元;闽铝轻量化公司在铝制结构件材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铝屑、铝型废等,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拟向闽铝轻量化公司采购其在加工铝制结构件材料过程中产生的铝屑、铝型废等作为其生产圆铸锭的原材料,预计2026年度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2.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在承接订单过程中,订单中部分大截面、大尺寸铝合金型材已超过其现有设备生产能力而无法生产,而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拥有目前福建省内唯一最大的7,500吨挤压设备,适合生产大截面、大尺寸铝合金型材,因此,南平铝业根据自身订单需求拟向高端制造公司采购大截面、大尺寸铝合金型材,高端制造公司则按照其订单对自有相关设备进行适当调整后组织生产并向其销售大截面、大尺寸铝合金型材(非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预计2026年度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3.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挤压模具,而高端制造公司没有制造挤压模具的能力,因而挤压模具需要外购,考虑到南平铝业具备挤压模具制造能力且距离高端制造公司较近,因此,高端制造公司拟向南平铝业采购挤压模具。同时,考虑到高端制造公司在2026年度将做大做强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在交货高峰期时可能存在产能不足瓶颈问题,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拟向南平铝业购买挤压模具、圆铸锭(专用于生产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等产品,预计2026年度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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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319Q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02,869.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周策
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锭、铝材及制品,通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装修装饰;对外贸易;模具设计、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制造、安装;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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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称: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2XUX522P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平市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宏达路6号
法定代表人:黄良峰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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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平铝业持有公司54.70%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持有闽铝轻量化公司46.10%的股权,为闽铝轻量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闽铝轻量化公司系南平铝业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商品,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崇州市福蓉科技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
● 投资金额:总投资56,385万元
● 投资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及行业政策,但尚需通过相关部门的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在筹划本项目时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运营管理、行业周期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及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会受到的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以及建设技术、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本次投资概况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满足公司主要客户在降碳减排方面的要求,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投资56,385万元在公司现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的厂区内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
2.本次投资的投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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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公司现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的厂区内建设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公司为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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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为56,385万元。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立项备案。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是公司把握新型消费电子材料领域发展机会、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进一步落实创新发展、坚持制造强企、扩大先进生产工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规划。
本项目的建成达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巩固现有行业地位。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由于本项目的建成并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贡献可能较小,导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是长期来看,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四、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项目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下游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参与者竞争加剧等。若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较大偏差,将可能存在无法顺利开拓新市场、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本次项目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等,考虑到本项目实施的建设周期及建成后量产、运营和规模化销售仍需要一段时间,本次项目投资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降低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程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三)项目实施风险:本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及行业政策,但尚需通过相关部门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其次,公司在筹划本项目时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运营管理、行业周期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及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会受到的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以及建设技术、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福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福蓉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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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534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9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1月23日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3日(“福蓉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6年1月23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1月28日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8日(“福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福蓉转债”将自2026年1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福蓉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1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后(即100.534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福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17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621元/股。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福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福蓉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福蓉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17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621元/股,已满足“福蓉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34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1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按此计算,计息天数为195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0%×195/365=0.534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342=100.5342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342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27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342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取得的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上述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赎回价格为100.48078元(税后)。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福蓉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福蓉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1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福蓉转债”数额。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3日(“福蓉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6年1月23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8日(“福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6年1月29日起,公司的“福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3日(“福蓉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6年1月23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6年1月28日(“福蓉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8日为“福蓉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福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福蓉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福蓉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534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福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福蓉转债”二级市场价格(1月9日收盘价为139.085元/张)与赎回价格(100.534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福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2255381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交易品种:铝锭
●交易工具:期货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投入资金(保证金)控制在人民币1,800万元以内;该业务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26年1月9日召开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铝锭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再生资源公司投入资金(保证金)控制在人民币1,800万元以内。该业务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再生资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场所及工具
1.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2.交易工具:期货。
(六)交易期限
自再生资源公司拟开展的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获得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期货套期保值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不对称波动,期货和现货价格波动方向相反时,将造成公司的期货和现货同时损益,起不到套期保值的作用。
(二)操作风险:期货及期货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再生资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铝锭交易,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二)再生资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内,并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批复要求。对于一次性交易在100手以上的,须事先报再生资源公司执行董事审批。
(三)再生资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再生资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再生资源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六)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再生资源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对再生资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业务指导,并随时进行监督;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再生资源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决定是否审批新的授权。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借助期货、期权市场价格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成本。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