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公司董事长李星星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刘晓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长李星星先生授权非独立董事刘晓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丁学国先生、薛健先生及独立董事吴波先生、孙涛先生、曲天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首席战略官贺兴友先生及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徐西瑞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奕、章蒹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