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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6-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