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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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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4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张许成先生、许大红先生、康茂磊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并同意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新设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本次拟增加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及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并计划通过卓海智能、阳光优储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外,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

●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涉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并同意卓海智能、阳光优储通过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新设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1,909.37万元(含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向,用于“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由卓海智能变更为卓海智能和阳光优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拟投资金额25,209.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1,909.37万元,剩余部分为企业自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经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根据储能行业项目制模式的特点,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工商业用户签订相关协议,完成用户侧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和节能效益分享等。

因此,为满足实际业务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为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拟通过其各自已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在项目所在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对已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该全资子公司;对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将使用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到该全资子公司。除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注:卓海智能、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包括已成立及拟成立子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名称及相关事项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 “120MW/2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并同意卓海智能、阳光优储通过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新设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涉及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或股权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许成先生、许大红先生、康茂磊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瑞精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以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金额的年度上限进行预计的,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业务需要执行的。因此,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2025年实际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审计后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3、以上数据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充分考虑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明瑞精密、安徽泰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环保”)、阳光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MQWJC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大军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号厂房。

主要股东:许大军先生持股比例为73%、许宝林先生持股比例为15%、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12%。

经营范围:金属钣金件成型、生产、制造,五金件、冲压件、机箱、机柜生产、制造;金属及非金属的切割、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118.97万元、净资产为1,440.9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73.22万元、净利润22.20万元。

2、关联方名称:安徽泰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DYU6LJ0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

成立时间:2024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526.315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66号泰禾智能产业园1号车间1层。

主要股东:合肥信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80.75%、康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0%、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9.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5.54万元、净资产为3.0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5.98万元。

3、关联方名称: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09742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成立时间:2007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207,321.14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

主要股东:曹仁贤先生持股比例为30.4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69.54%。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2,067,478.14万元,净资产为4,496,508.79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40,190.91万元、净利润1,188,122.3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明瑞精密控股股东许大军先生、股东许宝林先生均为本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的弟弟,泰禾环保董事石江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阳光电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企业为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出租厂房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系参考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均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对上述关联交易有严重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2: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

至2026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许大红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6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梁茜 电话:0551-68588870 传真:0551-6375126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