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17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从“其他应收款”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 63,528,823.21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 63,528,823.21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082,538.63元,调减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082,538.63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成先平、胡卫升和李春涛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