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受让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受让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沃尔核材受让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的事项尚需经过沃尔核材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东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和平、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易华蓉、邱丽敏、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易顺喜、童绪英)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2017年2月22日,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10,941,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0%。
二、交易概述
公司股东沃尔核材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沃尔核材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全部长园集团股票,同意沃尔核材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易华蓉、童绪英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票。合计受让长园集团股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受让价格参照大宗交易时的市场价格。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沃尔核材股东大会的批准。
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于2017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三、其他
本次沃尔核材受让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的事项尚需经过沃尔核材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