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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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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司有关项目的核准文件,主要情况如下:

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能源潮安2×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7〕1274号)。

为满足潮州市潮安区特色产业园区及周边企业的冷、热、电用能需求,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同意建设深能潮安2×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潮州深能甘露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特色产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不含热网)10.8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0%。本项目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能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应用先进技术,充分运用集中供冷系统,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7〕1225号)。

按照国家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项目建设和煤电建设有关精神,同意建设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本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在已有河源电厂一期2×600MW燃煤机组的扩建场地进行扩建,项目动态总投资89.93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为20%。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保要求,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废水零排放、全封闭煤仓、高位收水循环水冷却塔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等环保设施。按照《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本项目安排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

特别提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尚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将在履行完相应决策程序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