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2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新奥股份字 [2017]6号),并于2017年5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938号),2017年6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938号)。

因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经办律师变更,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0938号)。

鉴于相关影响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事项已消除,2017年10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审核的申请》(新奥股份字 [2017]14号)。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093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