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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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6-06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激投资”)支付的部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不含延迟利息)。

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熙投资”)签订了有关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5,000万元的总价款向东熙投资出售天地人100%股权。随后,公司与东熙投资、福激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东熙投资将原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予其全资子公司福激投资,即福激投资作为本次天地人100%股权的收购主体。公司于2016年7月与福激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二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二次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2.3条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进行了变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9日、2015年12月22日、201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激投资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7,000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为4,500万元(不含延迟利息)、尚未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32,500万元。根据公司与福激投资签订的二次补充协议,对于福激投资迟延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福激投资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之股权转让价款的利息作为对公司实际遭受损失的补偿。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