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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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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79,098,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02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65,65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44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3,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0%。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598,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73%。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87,6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0,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7,3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反对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7,933,87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1,164,6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5%;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33,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21%;反对1,164,6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7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启茂、汪旻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