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3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陆才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赵磊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么同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么同磊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4:3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0号)。
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简历:
么同磊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人事部部长,健康集团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组织人事部部长,总裁办主任,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内江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江浩祥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江浩瑞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么同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5日,本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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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9号)。
3、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非独立董事简历;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简历:
么同磊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人事部部长,健康集团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组织人事部部长,总裁办主任,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内江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江浩祥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江浩瑞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么同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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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