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5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向监事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盛大文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