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9,855,704.00元,本方案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高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丽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罗丽云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614068
传真: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附件:罗丽云女士个人简历:
罗丽云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广东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晨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2023年12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罗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丽云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