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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将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2024-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琼斯

上海证券报记者8月5日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将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等五大专项行动。

据了解,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

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将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包括: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

关于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面,《通知》提出,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关于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通知》提出,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持续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工具、组织、产品服务、考核评估五大体系,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改革试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接近中国人民银行的人士表示。

《通知》还要求,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

“政策协同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一方面是因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政策需要与之配合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另一方面是为了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可持续生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在降低成本、分散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

接近中国人民银行的人士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为扩大总量,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更好发挥金融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特色,深耕“三农”领域业务。措施包括: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