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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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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立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为关联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3、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晓燕、张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